單位名稱: | 普安縣農業農村局 |
網站名稱: | 《普安縣農業農村局》更新時間:2025/9/19 16:4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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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 | 貴州省黔西南州普安縣南湖街道南湖社區沿河路 (郵編:561500) |
電話傳真: | 0859-7233128 |
電子郵箱: | 2760722108@qq.com(發電子郵件時請將#改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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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備案: | 黔ICP備17001179號![]() |
相關簡介: | 普安縣農業農村局為正科級,加掛普安縣鄉村振興局、普安縣生態移民局牌子,不再保留單設的普安縣鄉村振興局(縣生態移民局)。 設置內設機構5個,分別為辦公室(政策法規股)、人事財務股、發展規劃股、農牧漁業管理股、鄉村振興(生態移民)發展股。 普安縣農業農村局主要職責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州委、縣委有關工作安排,把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落實到履行職責過程中。主要職責是: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以鄉村振興為重心的“三農”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有關規章并做好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有關文件合法性審查,組織起草農業農村和鄉村振興有關制度、措施,指導、組織、開展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關工作。牽頭開展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組織擬訂幫扶政策,統籌協調東西部協作、定點幫扶、社會幫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過渡期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相關考核評估工作,統籌實施省級和州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相關資金分配建議方案并指導、監督資金使用,推動鄉村幫扶產業發展。承擔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有關工作,構建長效幫扶機制。 (五)負責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發展工作,推動延長農產品產業鏈,提升農產品附加值。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推進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負責耕地、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種業振興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疫情撲滅工作。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縣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組織擬訂農業農村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牽頭開展農業交流合作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對外交流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貫徹執行水庫移民、生態移民及易地扶貧搬遷移民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實施上級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并組織實施。 (十六)指導水庫移民、生態移民及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基礎設施項目、后期扶持發展工作,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監測評估。負責后期扶持資金年度計劃的編制和綜合統計,對使用情況的監督、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評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地質災害移民相關工作。 (十七)負責全縣水庫移民、生態移民及易地扶貧搬遷群眾扶持規劃的編制、扶持人口相關工作;承擔后期扶持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移民安置區生態建設、產業發展、公共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就業培訓等工作。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1.推動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持續壓實各方責任,過渡期內保持有關幫扶政策、財政支持、項目安排總體穩定,項目資金相對獨立運行管理,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2.加強對全縣鄉村振興促進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扎實推進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推動農村產權規范流轉和交易,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拓寬農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動實現共同富裕,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3.統籌推進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加強耕地種植用途管控,落實耕地利用優先序,樹立大食物觀,推進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促進鄉村產業全鏈條升級,實現農產品保數量、保質量、保多樣,保障食物供給安全。 4.統籌推進農業農村領域核心技術攻關、技術模式集成、適用技術推廣,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融合、產業體系創新體系融匯、農科教產學研融通,提升農業農村科技創新體系整體效能。 5.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推動綠色、有機等優質農產品發展,建立地理標志農產品協同保護和產業培育體系,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安心。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分工: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局、縣生態移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局、縣生態移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