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天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網站名稱: | 《天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更新時間:2025/9/19 16:4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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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 | 貴州省黔東南州天柱縣鳳城街道中山路 (郵編:556600) |
電話傳真: | 0855-7557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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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簡介: | 天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縣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工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知識產權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協調重大復雜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工作;規范市場監管、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四)按權限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和推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落實。按權限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依法依授權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積極配合省、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做好指導全縣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等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天柱縣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并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做好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縣級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全縣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等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監管工作。負責藥品零售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指導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對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的執行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積極參與制定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工作,組織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制度。 (十六)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強縣建設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推進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的落實。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 (十七)負責保護知識產權。組織實施保護商標、專利、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制度。研究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組織實施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指導商標、專利注冊和執法工作,指導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 (十八)負責促進知識產權運用。執行知識產權運用和規范交易的政策,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推進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評議、對外轉讓等相關工作。指導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協調重大知識產權活動相關工作。 (十九)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應急處置、輿情監測等。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二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范管理、共享和開放。 (二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責調整。 1.將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的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管理職責劃入縣市場監管局(縣知識產權局)。 2.將縣工信和商務局承擔的反壟斷相關職責劃入縣市場監管局(縣知識產權局)。 3.將縣教育和科技局承擔的知識產權管理職責劃入縣市場監管局(縣知識產權局)。 4.將縣市場監管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縣市場監管局(縣知識產權局)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