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晴隆縣工業和科學技術局 |
網站名稱: | 《晴隆縣工業和科學技術局》更新時間:2025/9/19 16:4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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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簡介: | 晴隆縣工業和科學技術局職責 晴隆縣工業和科學技術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商務、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商務、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主要職責 (一)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方面 1.承擔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職責,貫徹工業強縣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并協調解決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擬定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大數據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融合發展。 2.承擔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的職責,協調解決推進中的重大問題;擬定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推動工業領域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及互聯互通;指導協調工業企業信息化發展和信息化應用,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 3.擬定工業行業、信息化、大數據產業規劃、產業政策并組織實施,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指導和協調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企業參與對外經濟技術協作,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4.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并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產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信息化、大數據產業應急協調,參與產業損害調查工作。 5.負責提出工業、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組織企業申報中央和省工業發展、信息化和大數據產業專項資金,按照規定權限備案、核準縣內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的重大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及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縣級財政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和安排工作,擬定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項目的審核工作;按有關規定承擔工業產業基金管理有關工作。 6.貫徹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電子信息等產業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申報開展國家、省、州重大技術攻關項目及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申報工作;擬定縣級財政技術創新資金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的技術進步;推進產學研結合,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培育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工作。 7.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行業管理;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原材料行業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原材料工業生產要素的供應保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指導工業領域行業協會工作;依法開展民爆物品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管;負責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的貫徹落實。 8.擬定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按規定管理用于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類財政性資金。 9.擬定并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節能計劃,指導相關行業節能改造,參與相關行業、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目標評價考核工作; 承擔相關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工作;擬定并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節能監察年度計劃,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監察和執法工作;協調推進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工作;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和綜合利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協調散裝水泥生產發展工作;參與協調發展新型墻體材料和環保產業相關工作;指導工業綠色發展。 10.擬定信息化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子政務、互聯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指導協調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指導協調通信業發展;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指導相關部門擬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牽頭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監督管理全縣網絡和信息服務市場;聯系并協調在縣電信運營企業相關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制訂數據資源收集、存儲、登記、開發利用和共享的標準規范及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協調大數據產業發展和應用的重大事項,匯集縣內信息資源,推動數據匯聚、融通、共享;擬定縣級財政信息化、大數據專項資金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11.承擔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系統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推動流量資費、寬帶等降費提速;支持“雙創”示范基地重大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推動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信息數據開放共享;負責政務網絡和數據信息安全;協調處理網絡與信息化安全的重大事件。 (二)商務方面 1.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縣有關國內外貿易、招商引資、經濟技術合作、餐飲服務、物資流通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并監督、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縣內各種經濟成份的商業、外經貿、物資流通活動。 2.貫徹對外貿易的發展戰略和促進國內外貿易發展的措施,指導、協調和管理全縣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報批商務主管部門權限內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增資、減資、轉股、合并等)事項;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情況;指導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3.根據授權,管理全縣涉外經濟活動,指導、組織有關企事業單位參加相關會展、貿易、洽談會。 4.研究全縣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措施,負責“三資”企業、勞務出口等出國組團的報批。 5.協調指導全縣利用內、外資工作和投資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外經貿相關業務統計。 6.指導協調和管理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貫徹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等,承擔境外投資管理工作,牽頭協調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組織管理我縣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工作,管理境外對我縣的無償援助工作。 7.承擔商品流通、餐飲服務、商業、外經貿、物資流通行業管理并監督實施;監督企業和經營者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加強對下屬企事業單位的指導、服務。 8.研究提出全縣流通體制改革方式和組織形式,負責推進連鎖經營、電子商務、配送制、舊貨流通等工作,促進流通產業現代化。 9.推進流通標準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承擔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10.承擔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情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并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11.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貫徹執行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按有關規定對拍賣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12.指導商品流通活動,維護公平競爭秩序;負責商品市場的預測,提出調控市場的政策建議;負責全縣商務系統業務、財務統計工作,提供信息咨詢服務。 13.負責行業質量體系論證、達標管理;協調內外貿信息化工作;研究擬定全縣商品流通、外經貿連接國內外市場,利用外資、引進技術的規劃。 (三)科技創新方面 1.擬定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政策措施以及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3.牽頭建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臺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縣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并監督實施。 4.擬定基礎研究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擬定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并監督實施,參與編制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5.負責全縣科學數據匯聚、管理、應用和共享開放。 6.編制縣級重大科技項目規劃并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范。 7.組織擬定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點任務并監督實施。 8.牽頭開展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推進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9.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10.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組織開展科技評價機制改革,開展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縣科技保密工作。 11.擬定科技對外交流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地方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2.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定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13.負責組織參加貴州省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工作。 (四)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放管服”及權責清單工作。做好信訪維穩工作。 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職責調整 1.將縣工業貿易和科學技術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劃入縣工業和科學技術局(縣商務局、縣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機關。 2.將縣工業貿易和科學技術局的反壟斷相關職責、知識產權管理職責劃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3.將縣工業貿易和科學技術局的防震減災職責劃入縣應急管理局。 4.將縣工業貿易和科學技術局的糧食管理職責,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局。 5.將縣工業貿易和科學技術局(工業和信息化方面職責)的國防科技工業管理職責劃入縣發改局(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 6.將工業貿易和科學技術局(商務方面職責)的典當、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監管職責劃入縣政府辦(金融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