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安龍縣交通運輸局 |
政府網站: | 《安龍縣交通運輸局》更新時間:2025/9/19 16:4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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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URL: | 官方網站 |
辦公地址: | 貴州省黔西南州安龍縣市府大道新車站旁 (郵編:552400) |
電話傳真: | 0859-5210475 |
電子郵箱: | alxjtysjbgs#163.com(發電子郵件時請將#改為@) |
服務QQ: | [ 暫無安龍縣交通運輸局的QQ號碼 ] |
網站備案: | 黔ICP備17012202號-1![]() |
相關簡介: | 安龍縣交通運輸局基本信息 第一條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黔西南州及所轄縣(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19〕1號)、《中共安龍縣委安龍縣人民政府關于安龍縣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縣黨發〔2019〕1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安龍縣交通運輸局為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安龍縣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以下簡稱縣交通運輸局〔縣交通戰備辦〕)。 第三條縣交通運輸局(縣交通戰備辦)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州委、縣委關于交通運輸(交通戰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交通戰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法律法規,執行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參與擬訂其他交通運輸和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培育和規范物流市場;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引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 (二)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執行道路、水路運輸相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范并監督實施;負責提出縣內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州和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三)承擔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維護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的公平競爭秩序;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以及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公共汽車和巡游出租車、網約出租車)管理工作;指導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員培訓以及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的行業管理;引導交通運輸業優化結構和協調發展。 (四)指導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和隊伍建設有關工作,依法開展全縣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質量管理等執法工作。 (五)負責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管理工作,承擔道路運輸業、城市客運、路政、水路運輸和航道行政管理、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裁決等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交通運輸通訊、信息工作。 (六)承擔交通戰備職責。提出本地區國防交通路網布局建議和規劃;擬定本地區國防交通保障計劃,組織協調本地國防運輸工作;承擔縣內軍事行動交通運輸保障、組織本地區國防交通隊伍保障工作;負責民用運力國防動員和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與調動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國防交通行政執法工作。 (七)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技術、質量與安全監督和造價管理,協調配合國家重點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設,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 (八)負責對全縣農村公路(含新增國省干道)的路政執法進行行業指導和技術業務指導。指導全縣所轄農村公路路政管理,農村公路行政執法、農村公路巡查、農村公路超限運輸管理,依法保護農村公路產權和維護農村公路的正常秩序。 (九)負責本地區重點公路、農村公路及大中型橋梁、隧道建設方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批以及權限內的招投標監督檢查;負責交通運輸從業單位信譽評價工作。 (十)承擔本級公路水路交通安全和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以及消防安全、平安交通監督管理工作;統籌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負責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通訊導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撈、危化品運輸、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線管理等工作,歸口管理船員培訓考核、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督;承擔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擔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科技、信息化,指導交通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并組織實施;承擔交通運輸業信息化、大數據應用、政務數據資源管理、技術標準和計量管理工作;推廣交通科技新技術、新產品,推動行業科技進步。 (十二)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放管服”改革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范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三)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州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職責調整。將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交通戰備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將縣農業局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將縣交通運輸局所屬的縣農村公路管理局、縣道路運輸局、縣交通運輸局路政管理大隊、縣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承擔的有關行政職能劃入縣交通運輸局機關。將縣地方海事處(縣航務管理局)承擔的有關行政職能劃入縣交通運輸局機關,涉及更名等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十五)職能轉變。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完善綜合運輸服務銜接機制。優化交通服務方式,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強化交通運輸管理,推動交通運輸轉型升級。加強交通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統籌推進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和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 |